日前,經中共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云南省政協原副秘書長陳云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云生在擔任云南省接待辦主任,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省政協副秘書長等職務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違紀并涉嫌犯罪。
陳云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黨性觀念淡漠、黨紀意識淡薄,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涉嫌犯罪,應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云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及款物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云生簡歷:
陳云生,男,1961年8月出生,漢族,遼寧省營口縣人,1994年7月入黨,1979年10月參加工作,云南省委黨校大學學歷。
1979年10月至1985年3月在連云賓館工作;
1985年3月至1986年12月在省政府辦公廳接待處工作;
1986年12月至1993年5月任省政府辦公廳接待科副科長;
1993年5月至1995年6月任省政府辦公廳接待科主任科員;
1995年6月至1995年10月任省政府辦公廳接待科科長;
1995年10月至1997年4月任省政府辦公廳接待處副處長兼接待科科長;
1997年4月至2001年9月任省政府辦公廳接待處處長;
2001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省接待辦公室主任(副廳級);
2004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省接待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
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接待辦黨委書記、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接待辦黨委書記、主任(正廳級);
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任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接待辦黨委書記、主任;
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任省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
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任省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任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6年3月任省政協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黨組成員。